光电系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9浏览次数:4223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各研究所要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永利集团88304官网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该表必须正反面打印,请用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学院一栏填写:光电系
3.研究生学年小结要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以达到增进团结、消除隔阂、共同进步的目的。
4、研究生学年小结表是研究生一年来的重要档案材料,请各位研究生同学务必认真填写。请各小班统一收齐,填写好相关评语,于2014年10月18日前交冯萍老师。
二、评奖选优
1.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
(1)《永利集团88304官网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
(2)永利集团88304官网关于印发《永利集团88304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
系评奖细则请见附件2。请各所负责评奖工作的老师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奖学金名额分配
(1)评定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除外)。
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2)奖学金的评定及比例
各奖项已分配到各研究所,研究所评审后上报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
(3)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永利集团88304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及系评奖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所有符合《永利集团88304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研究所提出申请。各研究所评审确定的获奖学生填写附件4“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将附件3、4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冯萍老师邮箱。附件3的纸质表交冯老师。(以研究所为单位提交
(4)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协议,细分到各研究所。
专项奖参评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5“永利集团88304官网2013-201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须填写设奖单位自制表格的请下载附件6“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同登记表一起以研究所为单位上交冯老师。
各所须严格按照附件5“永利集团88304官网2013-201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不按要求执行,因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
专项奖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5)单项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2名)、社会工作奖(2名)。由研究所推荐,系统一评选。
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特殊贡献奖等,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由系向研工部推荐,并由研工部统一评定。
参加校级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的学生,参评社会工作或社会实践奖单项奖时,研究生须在系统内申请,申请表导出后交指导教师,由研工部确定人选并直接公布名单。
单项奖学生评选宁缺勿滥,务必在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单项奖的评选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选,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于2014年10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交冯萍老师。Feng929@zju.edu.cn
3.荣誉称号的评定及比例
(1)优秀研究生荣誉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2)“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以系为单位,不超过参评硕士生的15%,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优秀研究生”获得者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系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4)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20%,择优推选,推选先进个人(参与学系社会社会实践的)的需要递交1500字的总结材料给冯萍老师。
参加学校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学生在网上申请后,指导教师确定推荐人选,由研工部审核后公布名单。
(5)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选比例为研究生班级数的15%~20%。(详见研工部通知)
申请校“研究生先进班级”的班级,请班干部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4:00前交冯萍老师:feng929@zju.edu.cn
3.系设奖学金的评定及比例
各系设奖学金名额已下达至各研究所,以研究所为单位进行评比。各所评定后上报学系。申请系设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7:光电系系设奖学金申请表。
三、其他说明
(1)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刘老师反映(联系电话:87951847)。
(3)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4)奖金,荣誉兼得等问题详见文件规定。
四、时间步骤
1、10月10日中午12:00前上报各所参加系留国家奖学金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送至教三317冯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feng@929.zju.edu.cn。答辩时间预定为10月11日上午9:00,教三440,请各位老师或委派本所的老师参加。
2、9月30日-10月11日,各研究所评奖评优。请务必通知获得小班推荐的获得校设奖学金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info.zju.edu.cn/,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最后导出登记表并打印签字后上交。获得系设奖学金学生请填写相应系设奖学金申请表(系网通知:附件7),并打印。
11日下午4:00前各研究所上报各奖项获奖学生名单(电子版发冯萍老师邮箱:feng929@zju.edu.cn,纸质稿交317冯老师处),及研究生的各类奖学金的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一份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汇总名单格式为:(顺序为:校专项奖学金、各类校荣誉、曹光彪奖学金、系外设奖学金)
奖项名称、等级、获奖学生学号、学生姓名
    学号非常重要,有不少同学是同名的,避免出错。
3、10月12日-10月16日, 系网站公示。
4、10月17日-10月20日,系汇总并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联系人:冯萍,地址:教三317。
联系电话:87951839,电子邮箱:feng929@zju.edu.cn
 
光电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